序号 | 报告类别 | 事项名称 | 报告部门 | 设定依据 |
1 | 定期报告 | 证券公司关联方专项监管报表、情况报告(合并报送) | 派出机构 | 《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51号)、《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第28条 |
2 | 证券公司客户融资融券交易数据报告 | 证券交易所 |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46条 | |
3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廉洁从业年度管理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报告等各类年度报告;基金公司内控监控情况年度评价报告;基金子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表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63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63条、64条;《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监会公告(2013)41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15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27条、30条、31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29]号)第34条 | |
4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每月通过CISP系统和FIRST系统向监管部门报送各类经营报表、监管报表等数据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63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25条;《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息报送和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11]166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30]号)第15条、第17条 | |
5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送月度境外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情况、境外机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年度工作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79号)第30条 | |
6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月度报表、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 月度报表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仅向派出机构报送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73条、74条 | |
7 | 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开销户信息、资金跨境收付信息、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产配置情况信息等相关业务报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托管人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运作情况报告 | 证监会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人民银行、外管局令第176号)第9条;《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3号)第10条 | |
10 | 结算银行报告证券公司划付资金及相关账户性质 | 登记结算公司 | 《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21号)第3条 | |
11 | 一般事项临时报告 | 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设立情况报告 | 中登公司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42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4号)第19条;《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21 号)第五条 |
12 | 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投资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57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68条 | |
13 | 证券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情况报告 | 证监会、派出机构 | 《关于支持证券公司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计划的函》(机构部函〔2019〕1275号) | |
14 |
证券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变动情况报告: 1、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职责分工调整;2、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兼职情况报告;3、证券公司发现董监高有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4、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
派出机构(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需同时向证监会报告) |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34条、37条、42条、43条、49条 | |
15 |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自评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42号)第22条 | |
16 | 证券公司申请使用投保基金进行流动性支持报告 | 证监会、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29号)第10条 | |
17 | 保荐机构人员、部门机构设置、执业情况等变化情况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14条 | |
18 |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报告 | 证监会 |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6号)第5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1第114项;《关于证监会取消和下放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2]28号) | |
29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聘任、解聘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缺位或不能履职、证券公司指定董事长或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代行合规负责人职责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19条、20条 | |
30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依法为境外子公司出具不具有实质性担保义务的安慰函以及其他类似文件的 | 证监会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9号)第28条 | |
31 | 公司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其上月末净资产一定比例报告 | 派出机构 | 《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第9条 | |
32 | 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48条(仅执行四、六款) | |
33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或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受持有期、出资比例等约束的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9条 | |
34 | 资产管理计划清算结果,委托财产流动性受限等原因延期清算报告 |
清算结果报基金业协会 延期清算报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56条 | |
41 |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证券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项报告;证券公司因特殊情形延期召开股东会年会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第29条;《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13条 |
42 | 证券公司监事会对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53条 | |
43 | 使用投保基金的证券公司,对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的整改措施报告 | 证监会、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29号)第26条 | |
44 | 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报告 | 证监会、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27条 | |
45 | 投保基金发放和使用中出现重大问题报告 | 证监会、派出机构、投保基金公司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29号)第19条 | |
46 | 证券公司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报告 |
证监会、派出机构 (压力测试仅报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29号)第5条;《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中证协发[2016]251号)第21条 | |
47 | 证券公司出现规定的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11条 | |
48 |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管类产品整改期间重大风险或违规事项报告 | 证监会 |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 | |
55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重大事项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15条、27条 | |
56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9号)第31条 | |
57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现违反廉洁从业重大情况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5条、第15条 | |
58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比例且确有特殊事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的、资管计划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管理计划运作中重大情况存在合规管理问题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40条、71条、72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9条、第16条 | |
59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管计划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违法违规行为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69条 | |
60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关联方参与本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从事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66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27条 | |
64 |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报告 | 证监会 | 《证券法》第61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20条 | |
67 | 资管计划托管人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13条 | |
68 | 托管人发现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交易异常情形和违法违规行为报告 | 证监会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人民银行、外管局令第176号)第9条;《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3号)第10条 | |
70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重大事项报告 | 证监会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人民银行、外管局令第176号)第22条、《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3号)第一款 | |
71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重大事项报告 | 证监会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90号)第13条;《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4号)第三款 | |
72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督察员发现投资运作中有违反境内法律法规报告 | 证监会 |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3号)第15项 | |
73 | 信用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发现证券公司的资金划拨指令有异常情况的报告 | 派出机构 |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43条 | |
备注:1.本表系根据规章制度废立修改情况,在前期备案报告事项清理工作基础上修订而成,供参考。 2.本表系证监会机构部根据自身职责范围要求备案报告的事项,不影响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对证券经营机构提出其他备案报告要求。 3.证券经营机构、专项业务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备案报告事项,参见证监会科技监管有关备案信息系统及相关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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