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备案部门 | 设定依据 |
1 | 基金经营机构对境外子公司增资,或者依法为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其他类似增信措施备案 | 证监会、派出机构(除增资外,基金公司其他相关事项调整为向派出机构报告)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79号)第28条 |
2 | 基金合同终止清算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1条 |
3 |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终止上市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4条 |
4 | 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赎回款项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7条 |
5 | 公募基金净值计价错误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 |
6 |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的结果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0条 |
7 |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主要业务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等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7、34条 |
8 |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的审计报告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3条 |
9 |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等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账户后续变更基本信息或撤销的备案 | 派出机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40条;《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22条 |
10 | 独立销售机构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吸收合并其他机构、变更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或担保等的备案 | 派出机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51条;《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8条 |
11 | 基金经营机构新建或租用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备案 | 派出机构 | 《关于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基础设施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机构部函〔2017〕961号) |
12 | 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投资咨询服务备案 | 派出机构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9、10、11、14条 |
13 | 基金管理人启用侧袋机制备案 | 派出机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0〕41号)第13条 |
Powered by Wang2.
CopyRight © 202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40854